近期佛山有一批農民工被某企業臨時聘請,從事貨物運輸,講好每月3000元底薪,還有從利潤中抽取的獎金,后來該企業以貨物倒賣利潤虧損為理由,遲遲未給該五名農民工結算工資,這五名農民工追討無果,而且沒有任何薪酬字面依據,但在律師幫助下,農民工們依然對該企業發起追討訴訟,后來法院受理了訴訟,并且最后支持了五名農民工主張,判令企業支付3000元底薪給農民。
從這個判例中,我們可以得知以下法律實踐事實,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的工資發放依據,這是企業一方必須履行的責任(按法律條例工資條必須保存兩年以上),如果他人因勞務糾紛而控告企業,企業無法以無工資條或者工資條遺失等借口來支持自己的主張,換句話說,法律默認為員工提供工資條是用人單位不可推卸的責任,即使用人單位想辦法推卸責任甚至耍賴,但實際中撈不到任何便宜,只要因工資問題被員工起訴,得利的肯定是員工,除非企業留有簽字的工資條作為證據來證實自己的主張,否則員工說了什麼主張,反而是企業以留存工資條舉證來反駁員工的主張,如果你自己確實沒有工資條留存,那么等于默認告你的員工說啥就是啥!
這個案例應該給不重視工資條的企業敲響了警鐘,原來以為占便宜的事,實際上是給自己留下巨大隱患,沒有工資條,員工一旦追訴起來,吃虧的一定是雇人單位,而目前還有不少糊涂的老板覺得不發工資條自己很占便宜,哪知道,一旦訴訟起來,老板會賠得褲衩都沒了。
掌上工資條是目前市面上最流行的電子工資條,簡單的幾個步驟就可以完成企業薪酬明細發放、查閱、確認(簽字)、匯總等基本功能,從而實現讓員工滿意,讓老板放心的雙贏局面,而軟件、查詢終端都是免費的,她只不過收取一點服務費,大約是每次發薪總量額外萬分之一,拿出這么一點錢確保企業的長治久安,留住員工,保住企業,何樂而不為,不要等出事了,才想起掌上工資條,現在掌上工資條在搞夏季促銷,有意請點:www.teamfly.net 網站或撥打電話0755-825195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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